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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急症”有何后果?怎么办?
文章来源: 转载全科医学论坛  发布时间:2020-06-16  浏览:3554

什么是“高血压急症”?

高血压是常见的慢性病,其发生发展是循序渐进的,如果预防得当,七八十岁一样可以拥有正常的血压。即使是高血压患者,若用药得当及时,一般都能很好地控制。但是,临床上总有少数高血压患者突然出现“井喷式”的血压升高——这类患者多是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血压突然显著升高(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20mmHg),并且多伴有进行性心、脑、肾和眼等重要器官功能不全和损害,这就是“高血压急症”。

在我国,高血压急症的发病率在高血压群体中占比5%,考虑到我国有3亿多的高血压患者,这个比例换算出来的病例数不可谓不高。而且高血压急症有着较高的致残率和致死率,所以在临床上格外重视。

哪些人容易发生“高血压急症”?

正如前文所述,高血压急症的发生需要“诱因”——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无症状高血压患者;

2.重度高血压患者,血压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有效控制;

3.多年血压偏高的患者,不能按时测量血压,不能遵医嘱服降压药,又不能坚持改善生活方式;

4.高血压患者经过严格治疗后血压达标,自行中断降压药导致的血压反弹;

5.某些继发性高血压患者。

当然,有了这些“诱因”,高血压患者爆发急症前还需要“导火索”,比如情绪过激、精神创伤、寒冷刺激、酗酒、吸烟、疲劳、一次性进食过多的盐等,这些行为增强了交感神经活度,进而促进人体分泌大量的缩血管物质,致使血压急剧升高。

高血压急症有哪些危害?

高血压急症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患者会出现剧烈的头疼、眩晕、恶心、胸口心跳过快、面色苍白和呼吸困难等,严重者则可导致高血压脑病、大脑出血、视网膜动脉出血和急性左心衰等病症。

如何处理高血压急症?

疑似高血压急症要及时处,最重要的就是要及时将血压控制到合理范围,但是切忌“降压过猛”!很多高血压急症患者急于求成,一次大剂量或短时间内连续含服短效降压药,这些做法都是不恰当甚至危险的,因为血压急剧下降会引起的心、脑、肾等脏器灌注不足,引发更严重的问题。

一般来说,减压要分几个阶段:最初的2小时,血压降低的幅度不得超过治疗前水平的20%-25%,或者将明显升高的收缩压降低50mmHg/舒张压降低20mmHg。在随后的2-6h再将血压降至较为安全水平(160/100mmHg左右),如果患者能够耐受这样的血压水平且临床情况稳定,此后24-48h就可以逐步降低血压至正常水平了。

发现血压急剧增高时,是否立即进行降压治疗?答案并不确定。如是急性脑血管病发作,首先要处理可能的脑出血等。还有一些急性肾病等情况继发的血压升高,也需要直接处理原发病。如无其他导致继发性血压升高的原因,一般收缩压超过180mmHg就“必须”降压了。

具体到临床实际中还要看患者当时的脏器功能损害情况,因为有些慢性高血压患者可以耐受很高的血压(收缩压一度超过240mmHg)而无明显脏器损害,而有些患者血压在200/120mmHg时,就会出现脑、心、肾等严重的脏器功能损害。所以,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市医院急救分站 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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