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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中的细节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10  浏览:2817

 院前急救是高风险职业,无论是技术还是服务态度方面,而且这种风险贯穿院前急救的各个环节。精业、敬业是我们急救人必备的素质,我们要全神贯注、兢兢业业地工作,尽量保证不出意外。

十年前,我市某医院急诊科接诊一位酒精中毒患者。该患者就诊时已经心跳呼吸停止,经合力抢救最终未能复苏成功。因患者为异地来阜阳的公干人员,且不到30岁,意外丧命,其同事及家属难以接受。情急之中,死者的同事在病历上发现了破绽:我们就诊时还能“主诉”,怎么能说来时没有心跳呼吸呢?虽然有强词夺理之嫌,但医生表达不严谨让病人家属抓住了小辫子,只能自认倒霉。接下来就是无休止的应诉、协商,最后赔钱了之!主诉前少了一个“代”字,这个细节够小吧,小窟窿里却掏出了大螃蟹!很值得我们反思。

首诊负责制是医疗机构管理的核心制度之一,院内交接单是院前急救病历的一部分,也是首诊负责制交接的凭证。这么重要的医疗文书却没有引起院前急救同仁的重视,有的急救医生草草写几笔就让接诊者签字。规范的做法是,该填的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工整可辨,治疗用药要写清,特别是一些抢救药品,如阿托品、硝酸甘油、多巴胺、西地兰、胺碘酮针剂等,以避免交接后重复使用造成药物使用过量。病人重要生命体征要写清,便于接诊者熟悉病情变化。同时还要写清专科体征。养成认真书写的习惯,倒过来可以让你综合判断病情和治疗方案,避免遗漏。这样利于院前急救人员要做好我们该做的事!

有一次,我在某医院看到一位“心梗”病人的交接。病人下车徒步进急诊室就诊,姑且不管急性心梗诊断对不对,既然诊断为心梗,就不应该让病人步入病房,而应该抬入病房。这个细节不是小事。如果病人在行走时心跳骤停,发生纠纷,事就大了!

安全细节也很重要。有一次二院接诊一位精神分裂症患者,开始病人文文静静,没有什么异常,转运途中,患者突然发病,从怀里掏出一把长刀,砍向他人,医生护士吓坏了,最后砍伤的是患者父亲。要是伤了我们医务人员,该又如何。有攻击倾向的病人要时时提防。这时细节是生命!

一次,有一尿潴留患者求救。该患者求救前已经请当地医生予以导尿,但没有尿液流出,腹胀难忍。到现场,见患者为失能老人,患前列腺肥大,长期卧床。查体:心肺正常,小腹隆,小腹正中可触及包块,无触痛,叩诊呈浊音。留置导尿管接尿袋,导尿管留置深度基本正常,但无尿液流出。问题在哪儿呢?仔细检查导尿管、接口及尿袋,发现:当地医生在导尿成功后接尿袋时,忘记了去除尿袋封口塑料帽,致使尿液无法流出。处理很简单。就这么个细节导致乡村医生操作失败。如果不注重细节,也发现不了这个小问题。

病历是能长期留存的医疗文书,同时它也是法律文书。有一些病人,本已昏迷,病历依然写“腹部无压痛、肌力正常”,要知道只有清醒的病人才会表达定位疼痛,检查肌力是需要病人配合的,昏迷病人怎么配合?哪来的肌力?昏迷病人可以呕吐,但是会“恶心”吗?咋一看,病历没有问题,推敲一下,实乃逻辑错误。这些细节,一旦那一天放到打官司的桌面上,病人家属可以以一个伪命题推翻你十个真命题!

哲人曰:细节决定成败!在院前急救中,关注细节可以帮助你明确诊断,帮助你更合理地治疗,帮助你准确地把握病情变化,帮助你精确无误地记录表达病史。更可以助你远离医疗纠纷的泥潭!


 文/二院急救分站   吴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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