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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守住钱袋子,你我同行
文章来源: 茶乡检韵  发布时间:2021-06-25  浏览:1073

近年来,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行”等幌子,从种植养殖到资源开发,从投资理财到虚拟货币,从消费返利到养老投资,各类新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层出不穷,集资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最终遭受经济损失。

下面跟随小编解开非法集资的虚假面纱:

什么是非法集资?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媒体、推介会、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

惯用套路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引投资。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桥段,承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犯罪分子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本息,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前期的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二是虚假宣传迷惑公众,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讲座活动、邀请名人和学者站台造势等制造虚假声势,欺骗公众。

三是利用熟人诱骗上当。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甄别非法集资小知识

“四不”:

一不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

四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可能也掉陷阱了。

“三警惕”:

一是不法分子往往允诺高收益、无风险、保本保息,我国法律规定,投资理财不得宣传、不得承诺还本付息,对于在商场超市街头摆摊设点、拉人投资或者在网络上、户外广告牌上刊发广告进行宣传等情况,要警惕。

二是在面对高利诱惑时一定要核实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来源,对于投资小回报大等不符合正常市场规律的项目,要警惕。

三是对于通过拉拢感情、发放礼品等方式,主要面向老年人等风险防范意识较差的受害易感人群兜售理财产品的,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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