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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11-26  浏览:4896

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促进军民友好一家亲的氛围环境,巩固双拥成果,建设高标准双拥模范单位,11月25日,市紧急救援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此次学习会议由中心副主任田光宇主持。

学习会上,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护法的相关内容。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98年来不懈奋斗伟大历程、可歌可泣英雄史诗的缩影和代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近年来,社会上历史虚无主义错误思潮和观点不断出现,有些人以“学术自由”“还原历史”“探究细节”等为名,通过网络、书刊等媒体歪曲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历史,丑化、诋毁、贬损、质疑英雄烈士,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各界愤慨谴责。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本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更进一步认识到,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军民团结是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进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更加激发干部职工关心、爱护、支持人民军队的爱国热情,增强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自觉性,在院前急救系统范围内形成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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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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